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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关于临时停止部分诊疗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2-03  浏览次数:7592次

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关于临时停止部分诊疗工作的通知


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遏制疫情蔓延,防范院内感染,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,我院决定临时停止部分诊疗工作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.临时停诊科室

头颈外科门诊(急诊外伤、异物和急性梗阻、甲状腺疾病除外、已确诊的咽喉部及腮腺肿瘤除外)、眼科门诊(急诊外伤除外),口腔科门诊(急诊外伤除外),体检科。

2.临时停诊的诊疗项目

(1)气管镜项目。仅开放异物、肿瘤、危重者检查。检查前须有3天以上的观察期,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有风险后实施。

(2)消化内镜项目。临时停止普通患者内镜诊治工作。对消化道大出血、食管异物等有急诊内镜诊疗指征的危急重患者,酌情开展急诊内镜诊治工作。

(3)耳鼻咽喉内镜项目。临时停止普通患者内镜诊治工作。对急诊异物、出血等情况,酌情开展急诊内镜诊治工作。

(4)需经口、鼻途径配合和操作的其他项目:肺功能、C13、C14呼气试验等项目。

(5)其他需与患者体液、分泌物接触的检查项目酌情开展。

3.对开诊的门诊及诊疗项目,特别是口、鼻的诊查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开诊:

(1)务必为医务人员配备一次性隔离衣、防护口罩、护目镜、一次性帽子、乳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(二级防护)。

(2)患者进入门诊和治疗前,务必有专人进行严格的预检分诊,评估有无疫情风险。

(3)检查操作室务必严格消毒,单间操作,进出口通道相对独立。

临时停诊的门诊、科室及诊疗项目的开诊时间,将另行通知。


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

2020年2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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